【热门】读后感的作文9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欢迎大家分享。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两个月了,我看完了《一年级的小朵朵》,看了这本书,我喜欢《乱了套的体检》,小朵朵最怕穿白大褂的人,可是我也怕穿白大褂的人,我生病的的时候不愿意打针,因为打针疼,吃药苦,每一次妈妈都逼着我吃药,我都哭。
有一次我的牙黑了,妈妈带我和妹妹到医院去看牙,妈妈开车的时候,我在心里觉得很可怕,到了医院妈妈让我下车,我就不想不下车。妈妈一下车,我就把车锁上,妈妈到那边,我把那边的车门锁上,妈妈发了火,我才下车去了。去让牙医看了牙,原来没我想的那么可怕,一点都不疼。以后生病我也不害怕了,及时看病。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大家看书时,有没有过书已经看完却意犹未尽的时候呢?大家看书时,有没有过想把一本已经读完的好书再接着结尾读下去的经历呢?相信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大家一定十分苦恼吧!今天,我为大家推荐的一本书的书名就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
听了书名,大家一定非常疑惑:它为什么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它真的讲不完吗?不,不是的。它一定会有个结尾,不可能真的永远也讲不完。对于它之所以叫做《永远讲不完的故事》,是因为它虽然有个结尾,但这个结尾仿佛又是一个新的故事的开头,不过那个新的故事需要你的幻想和想象。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故事中包含着故事,故事连着故事。是由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组合而成的,但是这些小故事又仿佛是结合成一体的,它们是一个整体,又构成了一个新的大的故事框架。故事中既有幻想也有现实,但让你看起来很真实,就像自己也身临其境一般。
这本书发人内省,令人深思,能满足自己的一切固然美好,但你很有可能会在你的欲望中迷失自我的。
本事虽然洋洋洒洒31万余字,但却严谨,前呼后应,天衣无缝,就像幻想王国的统治者——天真女皇的护身符“奥林”上的黑白两条蛇一样首尾呼应,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平凡、内向、却不失勇敢的男孩——巴斯蒂安的形象,为我们极好的诠释了这个故事的精神内涵。
这本实用两种颜色的字体去印刷,绿色字体代表巴斯蒂安手中拿的那本《永远讲不完的故事》中的语句,而红色字体则代表在现实中发生的事情。
这是一本充满魔力的书,它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以外还有另一个世界,那就是幻想王国。而通往幻想王国的钥匙便是这本《永远讲不完的故事》。当你读这本书时,也许你会发现,你可能就是下一位拯救幻想王国的英雄!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名叫《青色的围墙》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徐友彬用浅白的文字,写出那么富有想象力的故事,表达出那么丰富的情感他一定懂孩子,爱孩子,尊重孩子,会用孩子的眼睛看世界
书里主要讲了姗姗和作家爸爸徐天平及小姨依玲一起生活。姗姗和爸爸之间似乎有一堵看不见的围墙;依玲对姗姗极尽爱护和照顾,却想搬出这个家。姗姗满怀心事无人诉说。补习班男孩帮姗姗策划一场“追爱云顶行”想撮合天平和依玲为一对,却闹出啼笑皆非的故事。更加深了天平对姗姗的误解,还扣留了姗姗的手机。直至引起一场大风波
读完书后,我深受感动,虽然父母有时会误解我们,但是这也是他们爱我们的一种方式。一次,妈妈煮面条,因为我不喜欢吃面条,所以妈妈给我少盛了一点。当我好容易吃完面条时,妈妈却说:“把锅里的面条吃完。”“为什么?”“背着我把面条倒进锅里,当我不知道啊!”不管我怎么解释都没有用,我平白无故当了回窦娥。
父母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我们应该理解,体会他们。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读了金钱的魔力这篇文章,我小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文中的托德首先对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冷嘲热讽,当这个人掏出一张百万英镑时,马上就点头哈腰,给他订做礼服,由此可以看出托德以貌取人,藐视穷人,见钱眼开阿谀奉承的本性。
生活中也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如盗贼,他们就是打开了自已心中的一把锁,而去四处偷窃,导致家庭破坏,最终还得进监狱,制作假冒伪劣产品的人一直欺骗消息者的眼睛为了钱财不顾他人的利益,最后还是损人又害已,许多坏人为了生活得富裕,自己不去努力赚钱,逼迫有些人交出钱财,还把别人的孩子绑架起来,甚至为了金钱杀死一个个无辜的人,最终他们还是难逃法网,真是害人害已啊!
金钱能使鬼推磨,金钱固然重要,但不要为了金钱迷失自我,渴求而不知满足,如果你用不正当的手段来骗取别人的钱,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不仅没有一举二得,反而害人害已,每一个人都有一条财富之道,你要想赚更多的钱,就必定要凭借自己的努力把握住机会,不要为了金钱昧了良心,不要让金钱毁了自已的一生,让我们把握住金钱的方向盘吧!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封面像大海一样蓝的书叫《少年与海》,读完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一共分为五个小故事一,分别是《小爱物》、《蘑菇婆婆》、《卖礼数的狍子》、《镶牙馆美谈》、和《千里寻芳邻》。个个故事都十分精彩,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故事就属《千里寻芳邻》了,我看得都入迷了。
这则故事主要说的是最干净的小猪春兰和最可爱最漂亮的狸猫球球之间的故事。他们俩生活在海边一起玩耍,一起散步,一起睡觉,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由于“女妖”舅母非常喜欢球球把她带到城里去了,小球球虽然在城里交到了很多新朋友,但还是非常想念海边村里的一切和远隔千里的老朋友——春兰,于是球球想方设法想回到海边去,终于有一天它从宴会中逃了出来,聪明的球球根报“大蟒蛇”(火车)寻找回家的方向,在途中 她遇见了拥有小人丸的老巫婆,差点成了野山猫的新娘子,在火车上被捉了被关在笼子里,一路上惊险连连,脱离了重重危机终于和老朋友春兰团聚了。 读了这篇故事使人想起了妈妈和一只名叫妮妮小狗的故事,她告诉我在她小时候养了一只很可爱的哈巴狗,每次去她奶奶家都和小狗妮妮玩,带美味的东西给它吃。有一天,小狗不见了,妈妈哭得天昏地暗。过了几天,外婆知道了妮妮被人牵走了,然后到他家要回了小狗,妈妈拿回来了失而复得的小狗终于一笑飞天了!!
从这篇故事中告诉我们动物与动物之间,动物与人之间都有深厚的感情,所以我们同学之间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曾子杀猪”是一则流传在中国历史上近二千五百年的故事,这个故事记载在《韩非子》书上,故事以其简洁的情节记述了一则家庭生活中的小事,但这小事却给人们留下非常深刻的借鉴,二千五百年过去了,至今读来仍有近如身边的气息,发生在眼前一样。
“曾子杀猪”中的曾子是一个非常幽默的人,且这种幽默带着光泽,一种永不褪色的光泽烁耀在我们的黑暗中。
这里说的黑暗,远非自然界的非光状态,它是一种困惑与纠结的尴尬,把它形容黑暗的意思是指一个人在黑古隆冬的洞穴里找不到类似真理一样的光明。看来曾子是一位知识卓越,远见睿智的教育家,伟大的哲人。
曾子是否为虚构人物,我们没必要化力气去考证,总之这名字听上去就有学者的味道。曾子杀猪寓意了诚信的重要,付出代价又有何足惜?这里揭示了三个方面严肃的人生话题:一是人不能诳语,说了诳语就要付出代价,例如一头价值很高的'猪被痛心地宰杀,本可以去换取更多的银两以补缀饱暖。二是大人与孩子的关系其实就是社会关系,并不是因为他是你的孩子就可以随口轻言谬语,就可以以长者的辈份游戏晚辈,这是一种非常不负责的态度,父母必须要诚实,否则会影响到孩子对父母的信任看法。三是明知已经错了,除了要付出代价以外,就是让自己对自己提供一种警示和告诫了。杀一头猪,对于家境并不富裕的曾子来说,简直可类比一年稻米的收入,甚至更多。
从“曾子杀猪”整个故事的情节安排上,看似采用夸张的手法,其实却是平实有力,寓意了深长的事理。第一遍看,会觉得幽默;第二遍看,会觉得惊叹;第三遍看,会觉得沉重。想想我们当下这个时代,是多么需要一大批敢于为守护诚信而“杀猪”的“曾子”类人物,但事实上,却事与愿违,常常有人对承诺不守信,对市场规则与社会关系中的准则视若游戏,这个社会的悲哀事例令人痛心疾首。作文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近些日子,把前段时间很火的一部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看完了,突然间觉得内心开阔了许多。我们一生在追逐的东西概括起来无非有两种:一是物质上的满足;一是精神上的愉悦。
这部剧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时间一直在这里,流逝的是我们自己。转眼间我们都快大三了,四年都过去一半多了,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却都还是那么不成熟、不懂事。是不是像吴狄说的,等我们都学会包容学会理解学会体谅别人时,我们才能学会怎么做自己?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同身边的人无非就四种关系:亲情、友情、爱情、陌生人。
“到我这把年纪了,什么都能失去,唯一不能失去的就是我的儿子,程峰。”我们打从娘胎里出来就成为了父母眼里的小公主、小少爷。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害我们的人,就像程峰的父亲,他一直尊重程峰的选择,从来不强迫他,甚至为了程峰的未来堵上了自己的后半辈子。程峰的形象就是毕业若干年后我们的形象,或许我们中也有家庭不和睦的,当我们犯错时,除了亲人上哪里找事事都包容我们的人?我不能说我能为以后自己的父母做些什么,但是我们可以常常拿起手中的手机,常常联系他们,说说话,谈谈心。真的很难说,我们还能有几个21年,而父母又能再等我们几个21年?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无论是亲情、爱情、友情,能珍惜的时候就好好享受那份宁静与美好。在上学的时候,多多记下那些曾经的笑脸,放在脑海深处,或许在多年后能再拿出来晒晒,像程峰他们的“老地方”那样,留着当初最纯真最深刻的快乐和想念,在五年或十年或更久后的某一天,还可以很甜蜜的想想这些曾经的美好。有一帮好朋友如吴狄般,真心为朋友献计;有一帮好姐妹如林夏般,真心为姐妹着想;有一群亲人如程胜恩般,为儿子不顾自己;有一个爱人如程峰般,为爱人而迷途知返。生活,以快乐为基准,努力捕捉那些感动的瞬间,留下瞬间的美好。
“也许有一天,我的理想会接二连三的受创,但我不会动摇,因为我坚信那是对的,所以我会继续追寻我的梦想,知道有一天我忘记了它。”从我们七岁踏进校门一直到现在,算是走在知识的海洋里一直漂泊着,或迷茫或坚定。如今我们已从间至弱冠于而立之年,二十几个春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好好奋斗,成功了,好好生活。青春的岁月里,该是我们好好闯荡的日子,在若干年后才能不留遗憾地说:我们曾经来过,都在。“梦想可以用我们的双手去创造,而幸福是老天给的,人的一生该有那么一次会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只求在自己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那个生命中的人,或朋友,或情人。”
人的一生很短暂,今年我们21岁,而等待我们的又还有多久呢?突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写得是当代大学生的现状。我们从离乡背井的那天起,就注定了我们应该是一条拼搏的命,从小地方来到大地方,要立足就必须自己找个能站稳的地方扎根。可能会过着两点睡觉八点起床的日子,却还要对关心自己的家人说我们过得很好,说我们会很努力的。想着总有一天能够把父母接到城里来住,帮助弟弟或妹妹顺利完成学业,便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尽管听着很艰辛似的,但是很快乐。
这次看《北爱》感触很多,让我明白了对自己而言最重要的是什么,我该追求的又是什么。快乐很简单,简单就是快乐,活的潇洒不如活的自然,平平淡淡未必不好,说不定成就的是常人难以企及的幸福,像我们小时候一样,棒棒糖一直都是甜的,在象牙塔里,我们都这么期待着。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我有一本十分珍贵的书――《银顶针的夏天》,这本书是三年级时戚老师在读书节上奖励给我的,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加妮特。
加妮特是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女孩,她居住在一片乡间田野上,她的父亲拥有一片很大的农场,她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在一个酷热的夏日,她在干涸的河床上拾到了一枚银顶针。于是,仿佛银顶针带来魔法一般,一连串奇妙的事情开始发生了:先是几个小时后就下了一场大雨,结束了农场长时间的大旱;之后,她们又筹集到了盖牲口圈的钱;更重要的是,流浪儿埃里克在小树林中石灰窑火光的指引,来到了加妮特家,和她成为好朋友,而加妮特也被他的冒险经历深深吸引。每天都有惊奇的事情发生,正如加妮特所想的,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这个夏天,发生在她得到这枚纯银的顶针之后,因此她将这个夏天称为银顶针的夏天。
看完了这本书,我明白戚老师为什么将这本书奖励给我,因为加妮特是一个有梦想的小女孩,有了梦想,她就努力去追求,这种精神最值得让我学习。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读了《“渔王”与渔民》这篇文章,让我不由的感慨万千:一个“渔王”与一个普通的渔民相遇,“渔王”抱怨自己儿子的捕鱼技术太差,可问题其实出在他身上。是他对儿子的教导过于虚浮,过于充满保护性。他不让他的儿子们自己去实践,去体验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的滋味。
我很认同渔民说的话,在我看来。一个人,不经过历练与失败,那你也就没有尝遍人生的百味菜,相对别人而言,其实你很亏。只有积累了一层层失败,把它搭成楼梯,才可以使你更上一层楼。而实践,就是你寻找失败的巴士。所以,一个人在人生的道路上,缺的不是成功,而是失败与实践。
就拿我妈妈来说吧!她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比较拮据的家庭。每天起个大早,先把自己的衣服洗了,叠好被子。父母要去干活了,帮他们准备好午餐,然后再背上书包去上学。妈妈的所有事几乎不用大人操心,父母也属于“不管不问”型。她想学些什么,行!那你自己去试,我们只教方法。坚持不下来了,那你就别学。坚持下来了,那你又学会了一项技能!
对啊,要想成功。首先得迈出勇敢的第一步,你才有资格去谈论失败。只有找到了失败,才能去说成功与否,去追求成功,努力上进!
一个人,必须经过历练,方可成功,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