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读后感1
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这不仅为教师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搭建了交流的平台,同时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教师心声、关注教师需求、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一个很好的途径。新《规范》反映了新时期对现代教师的素质要求。但是在修订过程中,可能仍然需要厘清几对关系。
道德与法律
厘清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在社会规范体系中,道德和法律是两种不同属性的行为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尽管两者手段不一,但其功能却相互补充。法律带有强制性,而道德的作用更主要表现为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引导,其实现方式主要依靠舆论监督、内心修养和习惯驱使。
要厘清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法》及其他相关教育法律之间的关系。《教师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既规定了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也规定了教师的职责、使命和特有的权利、义务,确立了教师的基本行为规范。因此,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就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敬业爱岗、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而《规范》则是对中小学教师职业精神的引领,应该在法律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根据新时期对教师的新要求来制定。
权利与义务
权利与义务是道德内涵中的一对重要范畴。如果仅从道德主体的角度来看,道德无疑是一种义务,离开了义务就没有道德可言。但是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各自又有其特殊的规定性。在对《规范》进行修订的过程中,需要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道德权利和道德义务的关系。《规范》是新形势下提高教师素质的必然要求,但在提高要求的同时,是否能考虑赋予教师相应的权利?比如,要求教师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其实这更应该是对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甚至涉及到社会对人才选拔的标准问题。可以对教师提此要求,但是实施起来可能会有一定难度。毕竟教师在评价学生时候,只有一定的主动权,而决定权还在学校,甚至在教育行政部门。当然,要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毫无疑问的。
职业与事业
教师是一种职业,但教师职业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教师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就要体现出教师职业的这一特殊使命。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要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这是教师职业使命的必然要求,否则就不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资格。但是教师毕竟是一种职业,提出的应该是职业要求,不可能要求每个教师都将教师职业作为一种事业追求,那是更高层次的一种教师职业道德境界。所以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应该是着眼于教师这一职业岗位的行为规范及意识形态的引领。
原则与实施
新《规范》已成为当前教师关注的热点,并在教师群体中引起了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与外延问题。但分析之后,会发现教师群体更为关注的是《规范》实施的保障问题。美国、日本等制定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比较细致具体。我们国家提出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对更为原则化。
不同模式的规范,如何保障实施效果,起到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的作用,关键还在于如何在中小学教师中有效实施并在教师群体中发挥作用。比如,教师广为热议的保护学生安全问题、分数评价问题、终身学习问题等,这些的确是反映教师素质的重要方面,有必要对教师提出新的要求。但针对我们比较原则化的规范,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如何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如何为教师的终身学习等方面提供保障作出具体的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读后感2
通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感触颇深。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出台,是非常及时的,是我们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共同愿望。无论怎样修订,师德规范的主旨不会变,简单概括就是“责任”与“爱”。教师不仅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对教育、教学工作热爱,也要对每一个学生充满爱心。如:“在汶川特大地震中,大批教师为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甚至付出巨大牺牲,这正是崇高师德和人性光辉的体现。”师德主要从教师的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既要言教,又要身教,身教重于言教。这无疑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首先就要特别强调教师的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强,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要学生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学生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行动上为学生做出表率。没有爱心的培育就没有师德的提升。 教师对学生的爱,就是“师爱”。在热爱学生就是热爱教育事业。但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让学生体会到教师的爱更困难。林崇德教授认为,“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因此,师爱就是师魂。倘若师徒同心同德,学业便由此而彰明,取得最佳教学效果。
教师在关爱学生上,这是养成学生健全人格的教育的情感基础。每个教师的职责,必须懂得:今天的学生对于国家来说是未来,对于家庭来说是希望,对于学校来说是财富;每个教师都应意识到:“为爱所支配的知识是教育者所必须的,也是他的学生所应获得的”。“爱”也是一种教育,用师爱与学生建立起感情,它不仅能提高眼前的教育质量,也会促进学生的成人和成才,对学生身心的发展、品德的形成都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教师爱学生,不仅要关心了解学生,尊重信任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平对待学生,而且要树立和实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现代现代教育思想,真正地成为学生的严师益友。
教师的终身学习,这是养成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保证。我们常常说:人活到老,学到老。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源泉水。所以我们不断的学习,与时俱进。只有不断充实自己才能成为学生喜爱的有魅力的老师。最后,我很感谢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出台,这样能让时刻以高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优秀的老师。我国著名教育家蔡元培先生指出,道德不是熟记几句格言就可以了事的,要重在实行。职业道德规范,在于形成良好的师德素质,提高教师实践能力。教师不仅要通过理论学习来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求身体力行,用这些认知指导自己的行动,培养自己的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规范的总目标是崇高的教师职业道德理想,把它作为一面旗帜,为教师如何作人,如何胜任教书育人的责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成为教师生活的重要精神支柱,推动和激励着教师朝着更高的道德境界奋进。教师在教育学生的态度和行为上,公正平等,正直无私,不偏袒,不偏心,对待不同相貌、不同性别、不同治理、不同个性、不同出身、不同籍贯、不同亲疏关系的学生,一视同仁,关心每一个学生,热爱每一个学生,从每一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出发,全心全意地教育好学生。教师对学生的爱并不只是责任或义务的产物。教师之所以爱学生,不是因为他想要这么做,更不是因为他应该这样做,而是当师生通过接触、了解和不断交流之后,出自内心深处的一种悦纳学生的内心体验,是心甘情愿的付出,是一种想到学生的存在就产生的预约或关切、关注。而课堂教学应被看做是师生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生命经历,是他们生命、有意义的构成部分。对于教师而言,课堂教学是其职业生活的最基本的构成,它的质量直接影响教师对职业的感受与态度和专业水平的发展和生命价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