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23 23:59:22
工具管理制度

工具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具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具管理制度1

气动手持式煤帮锚杆钻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一、作业前检查:

1、使用条件:

1)、压缩空气:工作压力应保持0.4-0.63Mpa,压缩空气要洁净干燥,必要时压气管路上要配置有效的气水分离器,并在每次钻孔作业之前,排放积水。

2)、润滑:进气口配有悬挂式注油器(油量200ml,将透明壳体留有10%的空腔为宜),调节适当出有量,使雾状颗粒送入气动马达转动部件进行润滑。轴承用ZL-2锂基脂。

3)、钻杆符合要求,并具有一定的弹性和耐磨性。

2、接装进气、水接头前,锚杆机转柄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3、每次接装进气管,并冲出管内砂石异物,包括压气管路的聚留水。

4、操作者战立,应在钻机摇臂端的外侧。

5、据距离选用合适的初始钻杆。

6、钻孔前,先空运转,检查马达旋转,待全部正常,才能正式作业。

二、钻孔作业:

1、开眼位时,钻杆转速不宜过快。当钻进孔眼30mm左右时,方可逐步加快转速,进入正常孔作业。

2、钻孔到位后,减慢钻杆转速,使钻机靠重力平稳地带着钻杆撤出作业孔。

3、套钎钻孔时,长钻杆的钻头直径宜稍小于短钻杆所用的钻头直径。

三、搅拌和安装锚杆作业:

1、不允许使用弯曲不直的锚杆。

2、当人工用锚杆将药卷向钻杆孔内推入,并顶到位,装上搅拌套筒,开始用锚杆机搅拌和安装锚杆时,钻机转速以低速为宜,推进时间应与锚固工艺规定的搅拌时间基本符合。

3、搅拌时,要注意,切勿一下子顶到位,然后开足马达,旋转搅拌。

4、停止搅拌待一分钟,用力矩扳手拧紧锚杆螺母。

四、作业后:

1、空转一下,达到去水防锈目的。

2、检查钻机有无损伤,螺栓有无松动,并及时处理好。

3、将钻机置于安全场所。

五、注意事项:

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煤帮的稳定,进行安全作业。

2、钻孔时不准用戴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杆。

3、钻孔时,不要一味加大推力,应均速加大人工推力,避免因人工推力不均造成钻孔速度慢、卡钻、断杆、顶弯钻杆、崩裂刀刃或伤人等事故。

4、钻机加载和卸载时,会出现反扭距,操作者应注意站稳,合理把持手把,以取得平衡。

工具管理制度2

1、制止未经检验或超检验周期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位器具投入使用。

2、对新购入的不合格的设备、计量器具、模具、工装器具拒收。

3、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并向车间主任提出处罚建议。

4、调查设备、安全事故,作出处罚决定报生产部经理审批。

5、审核生产部请购单

工具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加强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方面的管理,防止漏电等事故的发生,以免造成人身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及分类

本制度适用于功能公司各车间、科室、部门所有电动工具的管理。主要包括:直角研磨机(也称角磨机)、冲击钻、手电钻、电磨、手持砂轮机、水钻、电锤等。

电动工具按电气保护的方式分为三类:

Ⅰ类工具即为普通型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伏,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在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联起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Ⅰ类工具的插头为三脚插头。

II类工具即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其规定电压超过50V。

II类工具不允许设置接地装置。一般为绝缘外壳。

II类工具必须采用加强绝缘电源插头,且电源插头与软电缆或软线压塑成一体的不可重接电源插头。

Ⅱ类工具只允许采用不可重接的二脚电源插头。II类工具均带有标志“回”。

III类工具即安全电压工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在防止触电的保护依靠由安全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电压高的电压。

三、电动工具的管理

3.1、电动工具的采购、验收及贮存

3.1.2、供应不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交的申购计划进行采购。

3.1.2、物流部仓管科负责新购电动工具的验收,新购电动工具必须带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3.1.3、电动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3.2、电动工具的使用

3.2.1、电动工具在使用前,使用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使用时,使用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3.2.2、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Ⅰ类电动工具;若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还应在电气线路中采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3.2.3、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Ⅰ类或Ⅲ类工具

3.2.4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工具或在电气线路中装设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及Ⅱ、Ⅲ类电动工具的电源控制箱和电源藕合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操作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3.2.5、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3.2.6、Ⅰ工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线(PE),

3.2.7、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电动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藕合器进行联接。

3.2.8、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3.2.9、电动工具的插头、插座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头、插座中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连接保护接地线(PE)。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保护接地极与工 ……此处隐藏18062个字……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程序接受培训,掌握要领后方可操作使用,责任人有指导培训的义务。

6、 员工必须对厨房里的设备,设施,功能及用途进行全面了解后,方能使用,新设备操作前,需看清说明再使用。

7、 对厨房的设备、用具、员工不得私自拆装,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坏,由员工瞬息万变行承担赔偿责任。

8、 调离或离开原岗位者,应对所保养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数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9、 各岗位使用的设备,应按作业指导书中的规定每天不要的维护,并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不论什么原因,均应及时报修。

10、 由设备使用人向厨师长报告报修内容和理由,由厨师长填写报修单签字确认后方可。

11、 厨房设备出现的报修问题,由厨师长进行分类处理。

12、 设备使用人在使用前经过严格培训,但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仅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如果因此造严重后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处罚责任;

13、 设备的使用因操作者人为因素造成的,其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己承担;

14、 如果设备的故障属于正常范围内(因磨损、老化等)的,其维修费用则由本厨房包干分配的维修费用支付,不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5、 厨师长将《报修单》的存根放到维修报告存放夹内,每天进行检查,影响作业的设施设备一天未修复上报店长进行协调,其他超过三天上报店长。

16、 作业时间内出现直接影响工作的设施设备必须在五分钟内报修,报修后十五分钟维修人员未到现场,及时反映给厨师长或店长催修,在催修后十分钟维修人员仍未到现场由经理催修。

17、 送达《报修单》后,未给予确切的维修时间且未影响工作的,但在24小时内仍未得到修复的设施设备由店长催修。

18、 厨房员工应严格执行,如违反参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附件

1、 本制度由厨师长(行政总厨)监督执行。

2、 本制度如与本店相关制度发生冲突,按本店制度执行。

3、 本制度需根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每一年修改一次,直至本制度完善为止。

工具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手工工具的管理及安全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手工工具的发放:

1)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手工工具一律凭机电科手工工具管理员所下达的发放通知单发放,无单不得发放。

2)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等,可以凭矿相关领导的批条发放,但必须在2日内补办出库手续。过期不办者,对领用者处以10―20元罚款。

3)对因损环而需更换的手工工具,原则上必须以旧换新,特殊情况可先发放后交旧,但必须保证在约定限期(最长一周)交回,逾期不交的按手工工具原价进行赔赏。

4)保管员在发放手工工具时,应按先旧后新的原则发放。如库内存有已使用过但完好的旧手工工具,应优先发放已经使用过的旧手工工具,在无完好旧手工工具时方可发放未经使用过的新手工工具。另外,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能给予发放手工工具。

5)领用人员应认真填写《手工工具发放出库登记》的各项内容,保管员应认真核对所发手工工具的编号,保证准确无误。

6)保管员在发放手工工具时,应经领用单位共同检查确认所发手工工具状况完好,以免误发已损坏或缺件的手工工具,给使用单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7)领用人员应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听从库理人员指挥,领取保管员指定发给的手工工具,不得随意挑选,任意挪动,并应在领取后将被挪动的手工工具及时摆回原位,保证摆放整齐有序。

2、使用、维护与保管:

1)所有手工工具都必须严格按照手工工具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暂不使用的手工工具应及时回收,并按手工工具说明书要求妥善保管,定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严防由于锈蚀或其它保管、保养不当造成手工工具的失效或报废,并建立手工工具台帐。

2)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手工工具丢失的,按丢手工工具原值赔偿。

3)因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维护保养、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手工工具损坏事故的,应由机电部门牵头组织,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由使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并按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和个人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赔偿。

3、手工工具的回收:

1)各使用单位闲置、损环的手工工具应及时回收入库,对不及时回收的单位由手工工具管理员和保管员下发回收通知单,限期交回,逾期不交的,根据相关奖惩管理制度进行罚款,长期不交的再加倍罚款。

2)使用单位的回收手工工具应保证其齐全、完整、清洁,无正当理由的损坏,按矿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3)手工工具回收入库时应由手工工具保管员会同回收人员对手工工具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手工工具回收入库登记》的各项内容,并要特别注明手工工具是否完好,注明损坏情况及使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4)送货人员应听从保管员安排,按保管员指定的位置摆放。装卸、移动、摆放手工工具时都应做到平稳妥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因人为原因而造成手工工具损坏的按手工工具损坏的有关规定处罚。

4、手工工具器材的登记建档:

1)对新到货的手工工具,要认真填写《手工工具到货登记》、《手工工具铭牌登记》、《技术资料登记》并依次入帐编号、建卡,妥善保管。

2)对煤矿企业的主要手工工具要建立手工工具履历表和手工工具档案。

5、手工工具的维修:

手工工具维修由手工工具管理员参照有关规定,编制手工工具维修计划,经相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6、手工工具的使用:

1)、不使用时,工具放置在指定的箱(包、袋、套)内,利刃工具有专门护套。

2)、触电手工工具的手柄绝缘护套完好无损,耐压等级高于所触及电压,使用手工工具时必须根据实际选用合适的型号参数。

3)、自制手工工具需经所在单位机电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使用前检查验证工具的完好及安全可靠性。

5)、严禁使用损坏、不合格或未经校验合格的手工工具。

6)、使用手工工具时,严格遵守手工工具管理制度及矿有关规定。

7)、损坏的工具由使用单位统一回收,专人负责销毁处理或返还厂家维修。

7、检查验收

1)、每月对个人手工工具进行检查,并填写手工工具检查表。(表格见附件)

2)、在检查表内填O或×,其中O--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不得出现空白。

3)、同一对象可连续抽查,也可不同月份抽查不同的对象。

4)、每月检查后,不符合项要告知被检查人及单位负责人,并责令其改正,且在下月跟踪验证,直至符合为止。

5)、每月检查结束后,必须填写检查报告,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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